项目名称: | 苕溪防洪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2503-330000-04-01-739312 | ||
招标人: | 名称: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浙江省湖州市田盛街1500号1幢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 | ||||
联系人:覃女士 | 联系人:董开服(项目经办人)/王中民(项目负责人) | ||||
电话:0572-2395778 | 电话:17757122159 | ||||
标段(包)名称: | 苕溪防洪治理工程数字孪生信息化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6989004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1.招标文件第45页资信评分标准表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单个业绩1分,最高5分”修改为“单个业绩1.5分,最高4.5分”,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单个业绩1分,最高3分”修改为“单个业绩1.5分,最高1.5分”。2.招标文件第45页资信评分标准表中项目组人员能力“拟派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信息化或防洪抗旱减灾或水资源或水文与水资源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2分”修改为“拟派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或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2分”。3.招标文件第45页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中“资信评审总分为14分”修改为“资信评审总分为12分”。4.招标文件第47页商务报价评分的确定中“商务报价评分满分56分”修改“商务报价评分满分58分”。;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招标文件第45页资信评分标准表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单个业绩1分,最高5分”修改为“单个业绩1.5分,最高4.5分”,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单个业绩1分,最高3分”修改为“单个业绩1.5分,最高1.5分”。2.招标文件第45页资信评分标准表中项目组人员能力“拟派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信息化或防洪抗旱减灾或水资源或水文与水资源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2分”修改为“拟派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或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2分”。3.招标文件第45页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中“资信评审总分为14分”修改为“资信评审总分为12分”。4.招标文件第47页商务报价评分的确定中“商务报价评分满分56分”修改“商务报价评分满分58分”。 | ||||
行政监督机构: | 湖州市水利局 | 电话: | 0572-2395778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16 23:50: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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