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原采购文件:评分细则
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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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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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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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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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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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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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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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所投包内容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组织方案(含预期效果);②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方案;③实践教学和观摩交流方案;④跟踪服务方案;⑤培训学时具体安排;⑥教材选用。上述内容,满分24分,以上内容完整,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计24分;每存在一处方案缺漏项或不合理扣4分,每处内容存在不完整或瑕疵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事项说明:1、方案不完整或瑕疵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未贴合采购需求、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招标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相关评审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时存在差异性,计划安排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逻辑混乱,内容不完善等;2、缺漏项是指该项内容未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内容,或者整段内容照搬采购需求、评审办法的内容未做修改;不合理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者缺少关键安排,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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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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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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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自属培训场所或租赁培训场所,满足学员集中授课、食宿所需的教学设备、食堂、宿舍,同时承诺配备全面并能满足容纳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的,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2、投标人自属培训场所或租赁培训场所,能够满足所投包的培训主题实践教学需要的实训场地,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要求的,计4分。
注:培训场所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相关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或土地证)材料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扫描件;培训场所为租赁的,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及承诺函(格式自拟)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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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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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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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班管理制度;②培育组织安全质量管理方案;③质量控制保证措施;④进度保证控制;⑤应急管理方案;⑥信息档案制度。上述内容,满分18分,以上内容完整,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计18分;每存在一处方案缺漏项或不合理扣3分,每处内容存在不完整或瑕疵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事项说明:1、方案不完整或瑕疵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未贴合采购需求、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招标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相关评审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时存在差异性,计划安排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逻辑混乱,内容不完善等;2、方案缺漏项或不合理是指该项内容未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内容,或者整段内容照搬采购需求、评审办法的内容未做修改;不合理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者缺少关键安排,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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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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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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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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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时间截图为准),投标人承担与培训主题相关的培训业绩,每1班次计5分,最多计1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记录,否则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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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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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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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备农业类或教育类或所投包培训相关专业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10 人(含兼职)及以上,计 15 分; 具备农业类或教育类或所投包培训相关专业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5-9 人(含兼职),计 10 分;具备农业类或教育类或所投包培训相关专业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5 人(含兼职)以下,计 5 分;
注:提供人员证书和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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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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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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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根据培育次数进行分档计分。
1、培育次数总计 10次及以上的,计 10 分;
2、培育次数总计 6-9 次的,计 6 分;
3、培育次数总计 1-5 次的,计 3 分;
注:提供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体现培育次数的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应清晰可分辨,若图片过小或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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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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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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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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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明显恶意低价竞标或者明显不合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评标期间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包括价格组成和成本分析)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不能在评标期间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的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可以认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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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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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前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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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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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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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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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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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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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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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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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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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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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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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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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所投包内容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组织方案(含预期效果);②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方案;③实践教学和观摩交流方案;④跟踪服务方案;⑤培训学时具体安排;⑥教材选用。上述内容,满分24分,以上内容完整,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计24分;每存在一处方案缺漏项扣4分,内容每处存在不完整或瑕疵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事项说明:1、方案不完整或瑕疵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未贴合采购需求、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招标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相关评审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时存在差异性,计划安排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逻辑混乱,内容不完善;有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者缺少关键安排,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表述错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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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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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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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自属培训场所或租赁培训场所,满足学员集中授课、食宿所需的教学设备、食堂、宿舍,同时承诺配备全面并能满足容纳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的,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2、投标人自属培训场所或租赁培训场所,能够满足所投包的培训主题实践教学需要的实训场地,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要求的,计4分。
注:培训场所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相关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或土地证)材料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扫描件;培训场所为租赁的,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及承诺函(格式自拟)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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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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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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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班管理制度;②培育组织安全质量管理方案;③质量控制保证措施;④进度保证控制;⑤应急管理方案;⑥信息档案制度。上述内容,满分18分,以上内容完整,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计18分;每存在一处方案缺漏项扣3分,内容每处存在不完整或瑕疵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事项说明:1、方案不完整或瑕疵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未贴合采购需求、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招标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相关评审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时存在差异性,计划安排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逻辑混乱,内容不完善;有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者缺少关键安排,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表述错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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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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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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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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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时间截图为准),投标人承担与培训主题相关的培训业绩,每1班次计5分,最多计1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记录,否则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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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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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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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备农业类或教育类或所投包培训相关专业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10 人(含兼职)及以上,计 15 分; 具备农业类或教育类或所投包培训相关专业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5-9 人(含兼职),计 10 分;具备农业类或教育类或所投包培训相关专业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5 人(含兼职)以下,计 5 分;
注:提供人员证书和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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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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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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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根据培育次数进行分档计分。
1、培育次数总计 10次及以上的,计 10 分;
2、培育次数总计 6-9 次的,计 6 分;
3、培育次数总计 1-5 次的,计 3 分;
注:提供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体现培育次数的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应清晰可分辨,若图片过小或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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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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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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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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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明显恶意低价竞标或者明显不合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评标期间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包括价格组成和成本分析)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不能在评标期间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的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可以认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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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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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前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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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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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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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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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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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江女士 电话:18073775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