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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农高区助企纾困解难专项法律事务聘请法律服务团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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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项目概况

昌吉农高区助企纾困解难专项法律事务聘请法律服务团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K-2025-076

项目名称:昌吉农高区助企纾困解难专项法律事务聘请法律服务团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950000

最高限价(元):3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农高区助企纾困解难专项法律事务聘请法律服务团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①债权债务梳理:全面梳理指定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对商户的租金欠款、工程欠款、社会欠款、金融机构的借贷等,制定债权债务明细清单,清单中应载明债权债务主体、金额、期限、担保情况等要素;②帮助指定企业开展债权清收工作,辅导或帮助指定企业通过发送律师函、协商谈判、申请支付令、提起诉讼(或仲裁)等**手段,最大限度协助开展债权清收工作;③对债务进行合法性、有效性审查,协助指定企业制定合理的债务清偿方案,协调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债务化解、延期还款等协议,降低因债务问题引发法律纠纷的风险,合法合规配合处理涉众信访问题。④针对指定企业所涉债务,帮助指定企业阐述观点、答复债权人提问,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债务清算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确保程序合法合规;⑤制定资产核查方案,对指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如建筑物、土地等)、股权、流动资产(如应收账款等)、无形资产(如商标、商业秘密等)进行全面清查,核实资产权属、数量、价值等情况,收集相关产权证明、合同协议等资料。同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对指定企业关联企业的固定资产(如建筑物、土地等)、股权、流动资产(如应收账款等)、无形资产(如商标、商业秘密等)进行全面摸排、核实、了解。根据核查情况形成资产核查报告;⑥对资产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资产,进行法律调查和分析,提供解决方案,协助办理资产确权、产权证等手续;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核查企业及关联单位的资金流向,对可能存在的资产流失风险,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⑦配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开展工作,对涉及资产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准则要求,为资产处置、交易等提供法律支持。⑧对指定企业管理规则、促销活动方案、招商政策等进行合规审查,确保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协助识别、评估潜在法律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与应急预案。⑨对指定企业现有股权结构进行法律审查,分析股权比例、股东权利义务、股权转让限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评估股权调整的可行性和潜在法律风险。⑩对指定企业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全面分析,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划分、议事规则等方面,找出治理结构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治理要求,帮助指定企业制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方案,明确各治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优化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如规范董事会选举流程、完善监事会监督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应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服务事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投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满10年,具有**行政机关正式颁发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3.2投标人拟选派服务团队配备不少于15名执业律师(其中应不少于三名律师仲裁员),3名资深律师(执业年限5年以上)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日常指定办公地点现场办公律师不少于8名、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少于2名,能够根据指定企业纾困解难帮扶工作的需求,合理配备专业律师及助理团队,确保服务的及时性与专业性。

3.3近三年来承接过市场、商业综合体或企业清算的法律服务项目。(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决定书为准)。

3.4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的营业场所,律所拥有相对稳定、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工作团队。

3.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6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企业需承诺不参与围标串标的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或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获取服务支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

联系方式:0994-2340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屯河路时代广场A座611室

联系方式:0994-2268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0994-226860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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