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东城区蒸汽管网改造项目(换热站、热井)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兴县东城区蒸汽管网改造项目(换热站、热井)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定兴县东城区蒸汽管网改造项目(换热站、热井)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兴发改投资[2023]121号,定兴县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定行审建招标核[2023]06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60%,财政资金占比40%,招标人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4048.0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0538.73万元,建设规模:新建供热首站1座;换热站改造:本次将名仕嘉苑换热站、财政局换热站等90座换热站合并为49座换热站。供热管道提升改造:共计提升改造管道73063米,其中:一次供热管道管道规格为DN20-DN700(含排气管及泄水管),管道长度共计55178米。其中昌盛大街(热源厂-兴华路)市政一次网主管及换热站配套一次网支管共计9006米,朝阳路市政一次网主管及换热站配套一次网支管共计4286米,华建路市政一次网主管及换热站配套一次网支管共计2308米,开放路一次网及换热站配套一次网支管共计1684米,兴华路市政一次网主管及换热站配套一次网支管共计4311米,迎宾大街、七小北侧路市政一次网主管及换热站配套一次网支管共计4650米,金台中路、107国道市政一次网主管及换热站配套一次网支管共计15433米,达盛路、金玉路、吉祥胡同市政一次网主管及换热站配套一次网支管共计2970米,昌盛大街南侧、新107国道市政一次网主管及换热站配套一次网支管共计5281米,新107国道、振兴路市政一次网主管及换热站配套一次网支管共计4164米,吉祥街市政一次网主管及换热站配套一次网支管共计1085米;农村信用社二次网供热管道、审计局二次网供热管道等二次网供热管道,管道规格为DN20-DN250(含排气管及泄水管),管道长度共计17885米。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城区。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0910.73万元 (其中:勘察费:52万元;设计费:320万元;建安工程估算价:20538.73万元)
计划工期:总工期:39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建安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且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全部工程内容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B2。(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自2020年 7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至少一项市政工程设计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可提供);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本条不适用)
3.1.2其他要求:(三)其他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EF%BC%89%E6%9F%A5%E8%AF%A2%E6%8A%95%E6%A0%87%E4%BA%BA%E4%B8%BA%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9A%84%EF%BC%8C%E5%B0%86%E5%90%A6%E5%86%B3%E5%85%B6%E6%8A%95%E6%A0%87%E3%80%82%3Cp%3E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拟派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或动力)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4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9 09:00至2025-09-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收费标准:450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河北圣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宋函朔 ,电话:0312-545518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2-6925028
电子邮箱:
dx_zhaobiaoban@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定兴县东城区蒸汽管网改造项目(换热站、热井)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4500 |
13.联系方式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