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邮件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新增小件异形件分拣机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邮件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新增小件异形件分拣机项目(项目编号:HCZB-2025-ZB1816)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邮件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新增小件异形件分拣机项目
三、采购内容
项目概述:本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邮件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新增小件异形件分拣机项目。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大连邮件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新增小件异形件分拣机,数量为1套,使用的范围:大连市分公司。本项目总预算为360万元,费用由集团公司承担。
四、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考虑涉及设备扩容、升级及相关服务采购的原因,实际情况应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涉及设备扩容、升级及相关服务采购,除原供应商外,其他供应商不具备相关实施能力或实施后会影响设备功能服务的”规定的适用情形,根据需求部门意见,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实施。
本次拟唯一邀请供应商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740072114C。本项目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东北新闻网发布为期3天的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公示的期限
该项目的公示期限自2025年11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01日止。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3号佳华大厦C302
项目联系人:秦学英
电话:024-31990377
邮箱:hczbgsyz@163.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邮 编:110013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4-2256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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