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FHZJ-2025-0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缓芬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绥芬河市三合林2号楼外墙保温及粉刷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40148.17元,招标人为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绥芬河市三合林2号楼楼体进行改造,墙面喷刷涂料4380.11平方米,墙面保温3849.68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绥芬河市三合林2号楼外墙保温及粉刷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绥芬河市三合林2号楼外墙保温及粉刷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参加本 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潜在供应商拟派建造师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3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6月0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4.1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牡丹江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