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污水水质检测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污水水质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获取遴选文件,并于2025年7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SJC-2025-CCFW026
2.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污水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3.最高限价:11.6万元
4.采购需求:医院污水水质周期性检测、排污许可管理平台信息申报与维护,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3年;
6.服务地点:长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由质量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3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5年1月1日至今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同类业绩;
3.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月份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其他要求
(1)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其正式员工,提供2025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
3.方式:凡有意参加者,持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购买遴选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遴选文件售价:300元/套,过时不售,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17日14点00分
地点:长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