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通州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JSZC-320612-NTJR-G2025-005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3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R-G2025-0055
项目名称:通州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410.000000万元(采购包1:220.000000万元;采购包2:1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网络设备)最高限价为220万元,采购包2(安全设备及服务)最高限价为190万元。
采购需求:
包1(网络设备):①建设区电子政务外网,负责国家、省、市电子政务外网业务的访问和区级应用发布,对接南通市电子政务外网,外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保留原有2.87.0.0/16网段地址规划。②组建区电子政务互联网区,保持网络地址规划,调整互联网出口边界安全设备,过渡期间利旧现有核心及汇聚设备,改造现有部分核心及院外汇聚层设备,形成高可靠冗余架构。该网络同步规划支持IPv6,终端无法直接访问电子政务外网办公应用。③组建政务外网应用发布区,主要为全区各部门、单位提供面向公众业务发布服务。互联网区域的终端和政务外网办公区终端无法从内部访问此区域。
包2(安全设备及服务):①终端认证准入、②终端安全防护、③互联网出口边界防御。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日期之日起五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法人授权书
4.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2个分包,兼投不兼中,即供应商可参与任意分包或全部分包的投标,需对拟参与分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但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一个分包。评标、中标的顺序为:分包1、分包2,已被推荐为前面分包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面分包的评审,同时该中标候选人不再计入后面分包有效投标人数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关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1)投标(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2)投标(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5、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联系人:顾卫星
联系电话:860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朝阳路3号
联系人:陈柯柯
联系电话:15062737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柯柯
电话:15062737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