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盘锦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盘锦市 单一来源 2025年06月20日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内容详情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100-03911

二 、 项目名称:盘锦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42号(1-27-1)

中标(成交)金额:1,906,000(元)

评审总得分:94.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C070199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服务范围: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要求,首先对本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清单进行了更新,最终厘定14家企业纳入本轮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目的是强化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掌握不同排放类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经营活动对周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 1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 BECKBURY国际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冷家油田开发公司)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4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曙光采油厂 5 大洼区光明化工厂 6 盘锦辽河油田远达油污泥处理利用有限公司 7 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 8 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9 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 10 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 11 长连化工(盘锦)有限公司 12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金海采油厂 13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 14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高升采油厂

服务要求:总体服务要求 (1)本次工作任务,各方需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需与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签订保密协议。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到的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保密规定执行。中标方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不得将资料和成果对外发布和提供。 (2)本次工作各环节,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2022] 226 号)、《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68-2020)、《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文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85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土壤质量 土壤样品长期和短期保存指南》(GBT32722-2016)等相关文件中推荐的分析方法或其资质认定范围内的国家标准、区域标准、行业标准及国际标准方法,确保采样、检测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规范性、代表性、完整性。 (3)项目须组建技术团队,配置项目负责、技术负责及技术人员,团队规模不少于20人。团队成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备丰富的现场调查和数据分析经验,确保项目高效、精准实施。具备跨学科协作能力,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科学严谨。 (4)须配备先进的土壤和地下水采样设备、高精度分析仪器等,其中包括非灌浆钻机设备(30钻或GP\\EP类直推式钻机)、手持元素分析仪(XRF)、VOC气体检测仪(PID)、管网探测仪、探地雷达、便携式多参数分析仪、便携式浊度计、手持终端、大地测量仪器、无人机、地下水洗井采样系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以及样品采集和测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所有设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校准维护,保障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团队成员熟练操作各类设备,确保高效完成监测任务。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帅梅、刘丽娜、王光辉、朱希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街138号

联系方式:0427-2283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程

电话:0427-8650051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微信扫一扫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