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医院区域临床检验中心及病理中心综合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5C-013
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医院区域临床检验中心及病理中心综合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4731500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医院区域临床检验中心及病理中心综合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731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区域临床检验中心及病理中心综合服务
备注:本项目由金华市婺城区人民医院统一招标,确定中标人和结算比例等条款,金华市婺城区人民医院、金华市婺城区妇幼保健院及18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具体服务合同,并由各单位按合同约定的中标结算比例计算支付实际服务费用。各单位合同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合作服务期采用1+2年模式(一年一签)。投标人获取中标资格后,先签订1年的服务合同,在项目质量管理等方面满足招标需求的前提下,年度服务期满后,经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调查,考核获满意认可的,在各项投标响应、投标承诺及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签下一年度的延续服务合同,直至项目服务期满(招标人也有权重新组织采购);年度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考核得分为不合格或不被认可的中标人,经3个月整改无效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后续服务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投标人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第三方医学独立实验室(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有正式运营的病理科(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病理诊断团队(病理诊断医师的资质证明:提供至少3人及以上同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病理注册医师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7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虚拟开标室1虚拟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合作服务期采用1+2年模式(一年一签)。投标人获取中标资格后,先签订1年的服务合同,在项目质量管理等方面满足招标需求的前提下,年度服务期满后,经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调查,考核获满意认可的,在各项投标响应、投标承诺及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签下一年度的延续服务合同,直至项目服务期满(招标人也有权重新组织采购);年度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考核得分为不合格或不被认可的中标人,经3个月整改无效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后续服务合同。
2.本项目由金华市婺城区人民医院统一招标,确定中标人和结算比例等条款,金华市婺城区人民医院、金华市婺城区妇幼保健院及18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具体服务合同,并由各单位按合同约定的中标结算比例计算支付实际服务费用。各单位合同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医院
地址:白龙桥镇金衢路333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13967475354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46502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13735766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402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祝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7200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72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
传真:
联 系 人:李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87292
33070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