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累计在建工程不超过两项(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及“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未被锁定(提供网页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②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③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④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被列入“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中名单类型为“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的全部信息类别名单及“奖惩名单查询-地市名单”中的“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并在处罚期内;
⑤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黑名单”并在处罚期内。
⑥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并在处罚期内(提供网页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注:以上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上述网站查询事项名称如有变更,以网站最新公示的相应事项名称为准。
4、其他要求:
①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投标人和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②香港企业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备案管理平台)成功办理企业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备案(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③投标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的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企业技术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注:企业技术负责人是指投标人电力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中所列的技术负责人。如资质证书未能体现相应的人员信息,应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不提供或无法有效证明其身份的将导致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