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临时停车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TP-2025013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临时停车场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涵鸣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9号国轩凯旋大厦1706-5号
成交金额:1859293.77元
评审报价:1859293.7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质量标准 | 备注 |
| 1 | 宣城市临时停车场项目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建设内容为兴隆路与莲塘路交口东北角临时停车场,梅溪路(宣宝巷正对面)临时停车场,莲塘路(中梁壹号院小区北门对面)临时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临时停车场基础、路面硬化、标线施划、照明安装等 | 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 | 何金花 | 皖234212103217 | 质量:合格 | |
五、评审专家名单:饶贤芬、陈崇新、薛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23184.4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梅园路建设科技大厦、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3024135、0563-3013185。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建设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0563-3024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联系方式:0563-3013002、0563-3013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林工、秀工
电话:0563-3024135、0563-3013002、0563-301318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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