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肖溪镇供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广安市广安区肖溪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广区发改项[2026]174号 | ||||
建设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在全镇覆盖建设自来水供水管网约77km,入户支管若干公里,在菱角村建设高位水池一座;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745.24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施工、监理等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5.1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5.1;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9-30 00:00至2026-10-10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9-30 00:00至2026-10-10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2023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应完成2个水利工程项目类似业绩。3、拟派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以上人员均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4、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如: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开评标室、档案室、监督室、监控录音录像系统等固定办公场所图片)、项目实施方案(如:招标文件编制时限、挂网时限等)、项目资料收集、项目备案、档案管理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并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比选材料以公司及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958864367@[链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不予接收。 | ||||||
联系人 | 胡老师 | 联系电话 | 183280706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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