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城市燃气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B-2026-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壁市城市燃气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已由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鹤发改城市[2024]358号(项目代码:2405-410600-04-02-22686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鹤壁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初步准备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改造中压管线180151米;改造低压管线1093700米,其中DN15铝塑管改造为镀锌钢管476700米;改造调压箱2182台、燃气表箱19685个,老旧膜表改造为物联网表215834台;安装阀门井中压力传感器与泄漏传感器各546个。本次招标系为鹤壁市城市燃气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2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开发区、示范区;
2.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
2.4本项目总投资:18275.38万元;
2.5本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170.3万元;
2.6招标范围: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过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7监理服务期限:三年(同施工周期及后续配合);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9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以下情形之外的其他的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执行信息等,不作为限制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否决性或限制性条件:
1.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
针对以上条款,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
3.4 其他要求: 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社保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本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加有社保章的有效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的日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6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8060/)完成公示。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3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打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8060/),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进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3 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8060/)上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2月27日09 时30分,远程开标会地点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8060/)网站场地安排。
5.2 投标文件的上传方式: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打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8060/)网站,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6. 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s://***:806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7%A0%E9%9C%80%E5%88%B0%E9%B9%A4%E5%A3%81%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8%BE%BE%E7%8E%B0%E5%9C%BA%E6%8F%90%E4%BA%A4%E5%8E%9F%E4%BB%B6%E8%B5%84%E6%96%99%E3%80%82%E6%8B%9B%E6%A0%87%E4%BA%BA%E6%88%96%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5%92%8C%E6%89%80%E6%9C%89%E6%8A%95%E6%A0%87%E4%BA%BA%E5%BA%94%E5%BD%93%E5%9C%A8%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F%BC%8C%E7%99%BB%E5%BD%95%E8%BF%9C%E7%A8%8B%E4%B8%8D%E8%A7%81%E9%9D%A2%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8%BF%9B%E8%A1%8C%E5%9C%A8%E7%BA%BF%E7%AD%BE%E5%88%B0%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3%80%82
6.4 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手册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8060/)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视频栏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8. 评标与定标
8.1评标与定标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合格制+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8.2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鼓励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定标会议。
8.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8.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8.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街道九州路91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92-33313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荣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林科路6号院4号楼26层2608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1-55658618
电子邮件:hnrqzz@163.com
监督单位: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 话:0392-3315135
10.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392-3386025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0392-331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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