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港城际站后弱电标项目谈判文件SGXM-TP-02 TX-20包件谈判小组已收悉问题澄清通知,现澄清如下:
1. 铁塔监测系统的采购需求是否必须是基于北斗应用的铁塔监测系统?
回复:根据技术规格书中注18条款:铁塔监测设备需提供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和检验评估报告,该报告包含国铁集团企标(Q/CR 851-2021)相关内容。Q/CR 851-2021标准文件中6.2.5条要求“卫星定位参考站功能应符合BD-420009—2015”相关规定。
2. 提供的基于北斗应用的铁塔监测产品是否必须接入到北京铁路局已建成使用的北斗基准站系统平台上使用?
回复:根据技术规格书第4 通信系统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中:本工程新设通信设备应分别满足与北京铁路局调度所,北京局GSM-R核心节点等北京局既有通信网络的通信设备互联互通的要求。
3. 铁塔监测系统是否需要和北京铁路局管辖的其他现有各铁路线路的北斗铁塔监测设备互联互通?
回复:同2。
4. 是否需要有北京铁路局北京通信段有正在运行使用的北斗铁塔监测设备的业绩?
回复:以谈判文件专用资格条件为准。
石港城际站后弱电标项目
自购物资采购谈判小组
202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