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TZCS-C-F-250077
二、项目名称:2025年园林中心市场化养护劳务服务项目(东河广场、伽蓝公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5年园林中心市场化养护劳务服务项目(东河广场、伽蓝公园)):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包头市福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镇水塔街北环家园S3-109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397,900.00元 | 87.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年园林中心市场化养护劳务服务项目(东河广场、伽蓝公园)):
服务类(包头市福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C13030000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2025年园林中心市场化养护劳务服务项目(东河广场、伽蓝公园) | 2025年园林中心市场化养护劳务服务项目(东河广场、伽蓝公园),本次招标全部范围 | 1、中标单位需保证不出现人员空缺,具体岗位安排需根据招标人工作需要设置。各类岗位工资应包含基本工资、人员保险等。 2、工作时间:全体劳务人员工作时间及具体休息时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安排。 3、服务责任:因劳务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劳务人员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状态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如中标单位挪用劳务人员工资、人员保险等费用,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4、在服务过程中,中标单位的劳务人员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应服从招标人的指挥和管理,招标人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相关工作的劳务人员。 | 2025年06月01日至2026年05月31日,服务期12个月 | 达到招标人满意 | 1,397,9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何**(采购人代表)、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园林中心市场化养护劳务服务项目(东河广场、伽蓝公园)): 2.096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包头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包头市昆区青年路3号
联系方式:0472-5220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天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滨江小区2期3栋5号门市
联系方式:130884800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3088480042
安徽天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