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永川区住房服务中心的委托,对“荫山廉租房小区2幢、4幢步行房新增2部室外电梯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该项目已由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2025年第10次党委(扩大)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级补助资金),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永川区住房服务中心,采购人为重庆市永川区住房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万元) | 保证金 | 成交人数量 | 交货期(天) |
荫山廉租房小区2幢、4幢步行房新增2部室外电梯采购项目 | 48 | 无 | 1名 | 90日历天,其中双方确认排产图纸后设备交货期60天,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安装调试工期30天。 |
二、资金来源
上级专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级补助资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2.1.1或2.1.2项资格条件之一:
2.1.1 制造商参加投标应具备的资格:
(1)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①或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维修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修理资质)。
②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2.1.2 代理商参加投标应具备的资格:
(1)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①或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维修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修理资质)。
②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代理商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章(二)1项的要求。
(4)代理商应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的电梯产品须为同一商标,同一品牌,不接受制造商以办事处或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接受制造商和委托代理商(即经销商)同时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产品有两家供应商及以上参加投标,制造商参与投标或制造商授权的产品必须是自厂生产的产品,否则,其投标资格都将被否决。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1日17: 00时前(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通过扫描附件“文件发售登记表”中二维码转账缴纳文件购买费用(转账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文件一套及文件购买费转账记录(以上资料须盖单位鲜章)扫描后发送邮箱464171283@qq.com。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资料并成功缴费后,即视为报名成功。供应商的报名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以上资料邮箱的显示时间为准,只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方能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开标有关说明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5.1.1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9:00;
5.1.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9:30。
5.1.3递交的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2楼)。
5.2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无。
5.3磋商的时间及地点
5.3.1磋商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5.3.2磋商的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楼)。
6.磋商有关规定
6.1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为准。
6.2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不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不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均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为无效响应。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竞争性磋商邀请书的发布:
本采购邀请书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http://www.cqggzy.com/yongchuanweb/)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住房服务中心
联系人:余老师电话:13896008156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学府大道333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中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5826452013
地址:重庆市基江区郭扶镇交通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