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南宁市七星路130-33-1号商铺招租(3年)项目交易公告 (国资监测编号GR2026GX2001420-3)

南宁市 其他 2026年10月20日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完整内容

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南宁市七星路130-33-1号商铺招租(3年)项目交易公告 (国资监测编号GR2026GX2001420-3)交易机构: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
项目名称南宁市七星路130-33-1号商铺招租(3年)项目项目编号 BBWCQJY26-1818(3)
挂牌起始日期 2026-10-20挂牌截止日期 2026-10-2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止挂牌。
标的概况
标的简介 1.本次招租标的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0-33-1号,建筑共2层,建筑面积一层381.18平方米,二层295.97平方米,合计677.15平方米。主要保障一宿舍小区及周边老年群体用餐需求。2.标的情况:在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3.租金递增:无。4.本项目合同租赁期为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标的名称 南宁市七星路130-33-1号商铺招租(3年)项目挂牌价 35212元/677.15平方米/月
交易保证金 80000元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自由竞价时间2026-10-20 09:00:00 到 2026-10-27 10:00:00
租金递增方式 竞价阶梯(元/677.15平方米/月/次) 500
履约保证金 不涉及
标的状态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
标的用途 /
备注 /
标的详情见公告附件列表
评估情况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2026-04-02
评估机构 广西中胜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告知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有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产权证、原租赁合同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1)标的不设立居住权;2)招租标的由于历史原因,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权属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3.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4.标的存在原承租人的,同等条件下该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原承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承租申请,并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人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人可以优先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人。5.本公告关于标的面积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6.本次招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所有。
交易条件租金支付方式
先支付后使用原则,承租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1个月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3个月成交租金)、水电押金(10000元)。后续租金以1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月 15 日前支付下月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详见《租赁合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不接受联合体承租。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2.标的用途:餐饮食堂经营,长者食堂,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能用于从事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业和国家禁止经营的有关项目。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3.免租装修期:无。4.租期内承租人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5.租赁期间,物业费和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按0.5元/平方米/月,建筑面积677.15平方米的标准向七星路130号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一宿舍小区物业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水电费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向一宿舍小区物业公司缴纳,由其代收代缴。承租方应于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费及水电费。6.承租方可在七星路130号小区内停放10台(含)以内的7座以下小汽车,按200元/台/年的标准向一宿舍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交纳停车费。7.租赁期内承租方如需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方案须事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无论因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出租方均无需向承租方支付装修费、折旧费、残值损失、装饰改造补偿等任何费用。8.如遇出租方整体规划调整、改造等项目涉及出租场地需要收回、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继续履行的,场地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工作,交还并撤出该场地,无需承担任何合同违约责任。场地承租方不能向出租方主张停产、装修等损失、亦不能向出租方主张搬迁费等损失。9.承租人应充分了解出租资产的情况,自行承担和应对经营风险。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改变。10.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提前收回铺面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无条件配合,出租人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的装修损失、经营损失、违约金等。11.承租人必须遵守出租方消防、治安、防控、法律法规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2.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13.成交签约:竞价成交的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签约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或出租方指定地点。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2.交割条件:承租人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到账后,出租方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
交易指南竞价须知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交易所《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资产租赁交易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客户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要求(交易规则查询方式:[链接]),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竞价须知内容,违反平台规定,竞租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意向竞租人审慎阅读,确保有效参与竞价活动。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2026-10-20 至 2026-10-26 17:00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2.报名手续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链接]),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附件1);3)原租户上传《原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交易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本公司/本单位/本人的银行账户交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意向承租方成为合格意向承租方。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3.注意事项(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2)除出租方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外,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80000元,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重要提示:基于交易所披露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原则,请意向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提前对交易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尽调,充分了解标的状况,避免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发现标的不符合预期存在被扣除交易保证金的风险。)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交易所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1)报名承租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未按时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本款“未按时”均指超过约定时间5天);(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3.竞价成交,成交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或出租方同意退保的书面文件或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如有)转账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回。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 多次报价(加价) 竞价阶梯(元/677.15平方米/月/次) 500
自由竞价时间 开始时间同挂牌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摘牌后第/个工作日的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联系方式标的咨询
                    交易所:梁经理   0771-5726808  13978667112出租方:王先生   19897664659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5738059(账号注册 、报名、审核退保)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8:00-12:00  15:00-18:00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他
                    监督电话:0771-5808839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承租方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附件下载
公告附件
材料名称下载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意向方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参考模板下载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附件1); /
3)原租户上传《原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 /

关注公众号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点微信扫一扫点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
点招标信息推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