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分中心) 高精度磨床生产项目厂房改造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项目名称: | 高精度磨床生产项目厂房改造施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4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公证费修改为: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公证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为支付,工程招标代理费以标段中标金额为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70%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无需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交易服务费及公证费由招标人和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各自按比例承担。
2、修改施工合同,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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