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N0122QT250107 |
---|---|
项目名称 | 池州市远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合泉山居酒店项目中心山体场地平整产生的石料资产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6.12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5-08-08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特别提示 (1)本次池州市远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合泉山居酒店项目中心山体场地平整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在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前,受让方须将相应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报转让方备案;如受让方不具备上述相应资质,则须另行聘请具备上述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场地平整,并将与聘请具备上述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合同及相应资质证明报转让方备案,被聘请单位不得再将场地平整进行转让或分包。如受让方不按照上述要求履约,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扣除受让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池州市远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合泉山居酒店项目中心山体场地平整产生的多余土方由受让方自行妥善处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如需勘查转让标的,须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勘查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查时间。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