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讷河市太和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讷河市太和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讷河市灌涝区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讷河市太和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
2.3建设规模:(1)改造现有干、支渠总长 48.263km;(2)布置干渠堤顶路10.802km;(3)改造现有干、支沟4条,总长31.997km;(4)新布置渠(沟)系建筑物 65 座。对太和灌区进行勘察设计,编制实施方案及施工概算、图纸。
2.4设计周期:合同协议书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测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测、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书和预算书、图纸、技术交底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等。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175.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②: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主管部门颁发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②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职称证书,提供近 3 个月(2025 年 7 月-2025 年 9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核。
3.4.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公告发布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E7%BD%91%E7%AB%99%E5%85%AC%E5%B8%83%E7%9A%84%E5%88%A4%E5%86%B3%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6%8F%90%E4%BE%9B%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A5%E5%89%8D%E4%B8%8A%E8%BF%B0%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F%BC%8C%E6%88%AA%E5%9B%BE%E5%BA%94%E4%BD%93%E7%8E%B0%E6%97%B6%E9%97%B4%EF%BC%89%EF%BC%9B%3C/p%3E%3Cp%3E
3.4.3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10月 21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6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 2025 年11 月 12日 9 时 00分。
7.3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10.其他
10.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讷河市灌涝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 讷河市党政办公中心四号楼
联系人: 辛先生
联系电话:0452-338551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福顺小区29#楼00单元01层06号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452-6165781
12.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名称:讷河市水务局
地址:讷河市
电话:0452-3385519
13.受理投诉渠道
13.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EF%BC%8C%E4%BE%9D%E6%B3%95%E5%9C%A8%E7%BD%91%E4%B8%8A%E6%8F%90%E8%B5%B7%E5%BC%82%E8%AE%AE%E3%80%81%E6%8A%95%E8%AF%89%E3%80%82%3C/p%3E%3Cp%3E
13.2 线下投诉渠道
13.2.1
名称:讷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地址:讷河市
电话:15754527941
邮箱:nhysjkpjd@163.com
13.2.2
名称: 黑龙江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福顺小区29#楼00单元01层06号
电话: 0452-616578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