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水田坝乡龙口水厂工程已由秭归县水利和湖泊局以秭水函〔2025〕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秭归县楚元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沁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秭归县水田坝乡龙口水厂工程
2.建设地点:秭归县水田坝乡
3.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浮箱式取水泵站一座,DN200输水钢管2.54km,设计规模1200m3/d,设计扬程30m;新建一座水厂及管护中心,设计水厂规模1200m3/d;新建水厂至供水片区供水管网,包含龙口村、兴合村、王家桥村、野桑坪村四个供水片区;设计供水管网总长30.27km,入户智能水表3405套。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
(1)施工部分: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内容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供水管网管材部分: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供水管网管材供货、安装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6.工期:3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供水管网管材供货、安装任务的成员方)所供管材(工程量清单中的管材)须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检验合格(上传卫生许可批件、检验(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水利(水利水电),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施项目的承诺书》)。
9.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10.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拟派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质量(检)员、施工员具备上岗资格(上传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质量(检)员、施工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原件扫描件)。
11.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并以缴纳社保(上传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以上人员须按照宜水发[2024]3号文件的要求,在开工前配备齐全并到岗履职。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按照要求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