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垃圾运输承揽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B2025064
项目名称:锦州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垃圾运输承揽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9.8万元
最高限(单)价:166,500.00元/月
采购需求:对锦州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垃圾运输承揽项目采购定点服务供应商1家,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至少有2台垃圾压缩车(载重量不限)可租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也需要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供应商需要准备的资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主体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报名。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电话:15600047262
邮箱:zb090120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