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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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人民法院大目湾法庭审判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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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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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330225-04-01-84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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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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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象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
联系人:干鼎
电话:135****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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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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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天力大厦606室
联系人:胡盈盈
电话:134****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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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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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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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 3.1 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4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承担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 任务; ③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专项咨询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 资格,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4 拟派勘察专项咨询 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5 拟派设计专项咨询 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3.6 拟派监理专项咨询 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3.8 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监理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 (三)其他: 3.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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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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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招标采购咨询、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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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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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法庭用房分四个部分组成,即审判用房、审判人员工作用房、附属用房和生活用房,总用地面积约6666.66平方米(约10亩),总建筑面积约1926.8平方米,其中审判业务技术用房1746.8平方米,安检接待用房、配电房、水泵房、门卫等附属配套用房180平方米,配置机动车停车位31个,非机动车位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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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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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25029002550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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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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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人民法院大目湾法庭审判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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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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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25029002550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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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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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6,59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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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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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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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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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 3.1 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4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承担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 任务; ③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专项咨询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 资格,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4 拟派勘察专项咨询 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5 拟派设计专项咨询 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3.6 拟派监理专项咨询 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3.8 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监理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 (三)其他: 3.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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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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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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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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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0-23至2025-11-12,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EF%BC%89%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2%3Cp%3E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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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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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1-13,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EF%BC%89%E3%80%82%3Cp%3E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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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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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login%EF%BC%89%3C/b%3E%3C/div%3E%3Cp%3E | ||
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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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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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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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9387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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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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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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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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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0: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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