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崇左市江州区先锋水泥厂旧址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4002886002980001 | ||||
招标人 | 崇左市江州区自然资源局 | ||||||
建设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自然资源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华义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规模 | 清除危岩静态破碎清除危岩8处2958.1m³、人工清除危岩2处933.2m³。设置缓防护带防护危岩1处954.5m³、封育围挡治理危岩8处共1768.1m³。植被重建32595.5m²,监测养护2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30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开标室(三)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3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5日 | ||||
预中标人 | 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壹拾伍万伍仟叁佰叁拾陆元肆角伍分(¥4155336.45) | ||||||
工期 | 8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余艳艳(注册证号:赣2362021202185151;身份证号:360122******03724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海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19)0019109;身份证号:362202******1040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冀中能源张矿集团堡子沟矿业有限公司堡子沟煤矿矿山退出地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第七标段); 2、百色市田阳区那坡镇东红村久濑屯崩塌等4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4分标:百色市田阳区玉凤镇坤平村那怀屯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3、广东省2023年度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韶关市曲江区小坑镇镇街四处滑坡(小坑林场家属楼后山、小坑镇汤湖村委后山、小坑镇环湖路边坡、小坑镇三合村后山)项目施工;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振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壹拾肆万玖仟捌佰肆拾伍元玖角伍分(¥4149845.95) | ||||||
工期 | 8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杨君君(注册证号:晋2142022202374429;身份证号:142601******02492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康喆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晋建安C3(2023)0031092;身份证号:140107******1322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洪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壹拾陆万壹仟壹佰肆拾伍元陆角贰分(¥4161145.62) | ||||||
工期 | 8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志彬(注册编号:赣1412013201313163;身份证号:410527******2962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后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16)1002780;身份证号:362202******02403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富蕴县萨尔布拉克金矿无主矿区废渣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四期); 2、会昌县白鹅乡和君小镇教育园区内部滑坡、崩塌群治理工程项目;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ggzy.jgswj.gxzf.gov.cn/czggzy/)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崇左市江州区自然资源局修复股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78420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