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市航空港区豫康新城公寓、天成公寓等7个保障性安居住房升级改造项目已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内天成公寓9栋楼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航空港区豫康新城公寓、天成公寓等7个保障性安居住房升级改造项目天成公寓9栋楼监理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242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4项目概况:天成公寓位于翱翔路以南,长安路以西;主要维修范围包括1-3#、6-9#、11#、20#楼,共计9栋楼的室内及室外设施。改造建筑面积约30062㎡。主要改造内容包含:室内装修、室内电气、线路改造、室内给排水改造、消防改造、更换门窗、室外墙体和屋面整治、单元水表井改造、园区管道及阀门井、水表井改造、管道检测、单元电表更换等。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监理服务期限:提供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监理延期费用。
2.7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确保竣工验收合格。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本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至少包括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4.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3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5.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是指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资质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8月10日,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4各投标单位注意:投标需到达新网址进行注册投标http://www.zzhkgggzy.cn:18082/,技术支持电话0371-613185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话:0371-861905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1501
联系人:杨丹丹、丁姜瑞、闫岩、张小波
联系电话:13007519195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话:0371-89909636
邮箱:KGJF877@163.com
2025年0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