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4日
一、合同编号:JH25-210000-00445-001-001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JH25-210000-00445
四、项目名称: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阜新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3号
联系方式:2195099
供应商(乙方):阜新市阜勤(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140—4号
联系方式:22875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物业服务包括综合服务、维护管理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公共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食堂服务等。
履约要求:物业服务包括综合服务、维护管理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公共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食堂服务等。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预算保证前提下,一年服务期满后供需双方无意见可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履约地点:阜新市人民检察院
七、验收日期:2025年05月14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戴添禹黄亮何璇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