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金安大道三段(学府路至滨江东路段)绿化提档升级及朝阳大道中央隔离带绿化补植项目苗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ACG2025110), 现对谈判文件内容进行进行以下变更:
1.原谈判文件的“4.付款方式:4.1.无预付款,由甲方指定的现场人员进行验收,签字确认合格的收货单据作为最终结算依据。4.2.乙方供货完毕后,持经甲方签收合格的收货单据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甲方经内部审批后先行支付已签收合格货物货款总价的60%,剩余货款待苗木存活率达到合同要求标准后全部付清。成交供应商在结算价款时,需向采购人开具“自产农产品销售”类发票。”变更为:“4.付款方式:4.1.无预付款,由采购人指定的现场人员进行验收,签字确认合格的收货单据作为最终结算依据。4.2.成交供应商供货完毕后,持经采购人签收合格的收货单据和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采购人财务挂账,采购人经内部审批后先行支付已签收合格货物货款。成交供应商在结算价款时,需向采购人开具“自产农产品销售”类发票。”
由于该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故不延期开标,给大家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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