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盐财(采)[2025]-0815-228
项目编号:ZAH-ZC-2025066
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基层所队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374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737608.28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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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公安局基层所队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盐池县公安局基层所队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其他建筑工程 | 1 | (一)盐池县公安局惠安堡派出所主要改造内容:办公楼、接警大厅、1#宿舍楼、2#宿舍楼、室外工程;(二)盐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青山中队主要改造内容:库房、业务用房、室外工程;(三)盐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改造内容:办公楼、餐厅、室外工程;(四)盐池县公安局拘留所主要改造内容:室外工程、监区改造、餐厅维修。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总说明) | 3740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74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8、(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20 16:19:44 至 2025-08-27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01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09-01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 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 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镇西街政谐南路交叉处
联系方式: 0953-602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
联系方式: 0951-8671262、15209587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郭邦起
电话: 0953-602001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宋晓楠
电话: 0951-8671262、15209587016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清单.PDF |
盐池县公安局基层所队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清单编制说明.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