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11]HRHJ[CS]202500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晋安区医院)绩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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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青园街220号 | 1,193,800.00元 | 1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晋安区医院)绩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服务类(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绩效管理系统 | 绩效管理系统 | 满足验收要求的服务范围 | 满足项目要求的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完成验收,提供1年质保 | 套 | 满足项目要求的验收标准 | 1,193,8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阮业泓 |
评审专家: | 杨跃华 、康启明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1)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南门支行 ; 帐 号: 591906674410901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晋安区医院)绩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1.71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医院
地址:连江中路133号
联系方式:1360086436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八一七中路217号福商楼五楼(地铁茶亭站A出口旁0591-86292163)
联系方式:0591-86292163 86292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玮
电话:0591-86292163 86292135
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