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公告
邢自然告字
[202
5
]
10
号
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
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拍卖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邢自然 [202
5 ] 12 号
| 邢州大道以南、冶金北路以东
| 22797.23 平方米( 34.2 亩)
| 广播电视设施用地
| ≤ 0.86
| ≤ 18.12 %
| ≥ 25.33 %
| 50 年
| 11818 万元
| 11818万元
|
备注
| 1.该宗地带建筑物出让,拍卖起始价11818万元为土地价格4845万元加地上建筑物价格6973万元,如有溢价为土地溢价。2.该宗地成交后由出让人、受让人、原土地使用权人(邢台广播电视台)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0个工作日内由原土地使用权人交付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 ||||||||
以上规划指标要求
未能
详尽之处,以该地块的规划条件
(
或意见
)
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
、自然人
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通过信用中国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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