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新区水厂三期)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24〕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和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锡山路,新区水厂南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规模为15万m3/d,分两阶段实施。本次拟实施一阶段规模为10万m3/d(含预处理、常规处理、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排泥水处理),其中,配水井、清水池、配电房、加氯加药间和送水泵房等公有设施土建按15万m3/d一次性建设。二阶段规模为5万m3/d,根据后续用水量变化情况适时启动。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21547.5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16222.9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48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含组建BIM团队,按照重庆市住建委相关标准及指导性文件进行模型创建、各专业碰撞检测、工程量复核等可视化、平台化应用管理等BIM设计)及相关专项设计服务工作(含招标技术文件和招标限价编制、施工期技术服务等)。
2.5 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 45日历天;其他服务设计后续服务期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129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004室 |
| 联系人: | 潘老师 | 联系人: | 高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41415197、13996699596 | 联系电话: | 023-67706841、18182374500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023-41406363 | ||
璧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新区水厂三期)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15010202900420146637577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 9696801051292075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312601010400083780000037990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