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11-441303-04-01-532237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阳区三条河及新材料产业园净水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阳区三条河及新材料产业园净水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惠阳区三条河及新材料产业园净水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对丁山河、黄沙河、屯梓河净水厂硬件基础及设备进行保障性改造更新。 本项目丁山河处理规模为40000m3/d,位于惠阳区新圩镇南坑村东径桥旁,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绿地面积占9757.84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现有新圩镇丁山河净水厂内; 本项目黄沙河处理规模为10000m3/d,位于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占地面积约17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绿地面积占5435.2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现有新圩镇黄沙河净水厂内; 本项目屯梓河处理规模为20000m3/d,位于惠阳区新圩镇赵上村屯梓河中游,占地面积约1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绿地面积占5728.51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现有新圩镇屯梓河净水厂内; 本项目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600m3/d,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鸿海精细化工基地,总占地面积9778m2。 丁山河、黄沙河、屯梓河净水厂项目经实施后,进一步确保净水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标准值三者中的较严者。 新材料产业园净水厂对园区工业废水实行零排放模式。鸿海化工基地废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回用标准为《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和《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中选择性标准——再生水利用于工业用水控制项目及指标。同时,项目出水还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A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和 《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中选择性标准——再生水回用于工业用水选择性标准以及再生水回用于城市用水选择性标准,按照从严执行的原则确定。 | |||||
招标内容 | 惠阳区三条河及新材料产业园净水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承包人须根据发包人需求对本工程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材料设备采购、施工、项目管理、项目调试、相关培训与项目移交,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全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测量工作,具体勘察范围由发包人确认后实施。 (2)工程设计工作: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项目施工期等一切配合服务工作。 (3)施工内容: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含安装、调试)、竣工图编制、结算编制、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合同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注:工程勘察、设计范围仅限填方工程及护坡工程,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勘察、设计任务内容为准,据实结算。因政府、上级机构或招标人安排等原因造成任务内容调整的,中标人应按调整后的任务内容执行,不得存在异议。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为240日历天,其中:工程勘察工期为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工程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自开工令规定日起算)。 | |||||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583.61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要求: (1)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设计资质中的任意一项且在有效期内: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勘察资质中的任意一项且在有效期内: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施工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拟派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拟派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土木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或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5)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不得兼任,且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承包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由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 (五)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应将下列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zt_bidding@163.com)。(1)填写好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s://www.gdgczb.com/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资料下载);(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缴费凭证。注:(1)投标人应将上述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zt_bidding@163.com),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收款账户名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收款账号:9550880243903900113。(2)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由牵头人统一盖章/签署。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8-16 09: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22 17: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08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 |||
开标时间 | 2025-09-08 09:30:00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如有不一致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平台为准。 | |||||
招标人 | 惠州市惠阳区城投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田头村油麻埔雷公坑、木棉窝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339252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之一2706房(仅限办公)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19120646624 | |||
招标监督机构 | 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752-339251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