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宜宾市翠屏区城市中央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第二次)宜宾市翠屏区城市中央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第二次) | 511502 |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创新创业园圆弧楼7楼 | 08317803617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宜宾市三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新街社区发展街岷胜苑4栋 | 08313785333 |
| 工程(货物、服务)具体内容 | 项目总投资 3906 万元,用地面积 24.837 万平方米,新建约 4万平方米体育场地设施(含健身步道、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网球场、儿童场地等体育场地设施)、2200 米环氧步道以及配套的生态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应急避难场所等。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 32464038.79 | /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2025-10-22 | 2025-10-22 | 2026-02-18 | 2026-02-18 |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 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要求,达到合格要求 标准 |
| 履约地点 | 履约方式 |
| 宜宾市翠屏区 | 担保 |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 彭永川 | 川2512015201812627 | 向海军 | 川2512020202120737 |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 项目描述 |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 2.2规模及投资额:项目总投资3906万元,用地面积约24.657万平方米,新建约4万平方米体育场地设施(含健身步道、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儿童场地等体育场地设施)、2200米环氧步道以及配套的生态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应急避难场所等。 2.3计划工期:120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 |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甲公司 | ... | ... |
| 乙公司 |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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