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七台河队应急救援物资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七台河队应急救援物资采购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七台河市应急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ZFCGHW0900C251219X01
2.2项目名称: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七台河队应急救援物资采购项目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预算金额:59.22万元
2.5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6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3.1潜在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3信用要求:
3.3.3.1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申请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3.3.2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3.4资格审查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可进入下一轮评审,如核实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如核实潜在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等,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获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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