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汝阳县公安局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二次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执法执勤车辆6台,新能源,7座,国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内完成交付及安装调试并验收通过。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保期:(1)三电(电池、电机、电控)质保6年或15万公里。(2)整车质保3年或10万公里。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EF%BC%8C%E8%BF%9B%E5%85%A5%E7%BD%91%E7%AB%99%E9%A3%98%E7%AA%97%E6%88%96%E4%B8%9A%E5%8A%A1%E6%8C%87%E5%8D%97%E7%AA%97%E5%8F%A3%E4%BA%86%E8%A7%A3%E9%87%91%E8%9E%8D%E6%9C%BA%E6%9E%84%E6%8F%90%E4%BE%9B%E7%9A%84%E8%9E%8D%E8%B5%84%E6%9C%8D%E5%8A%A1%E5%86%85%E5%AE%B9%E3%80%82%3C/td%3E%3Cp%3E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2 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11月26日 至 2025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 标交易平台(http://***/TPBidder%EF%BC%89%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0%8E%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F%BC%88%E9%87%87 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 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 CA 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 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 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 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 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请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本项目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210917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汝阳县公安局 |
| 地址:汝阳县城关镇洛峪村南紫罗新区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313105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景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大街59号1号楼2单元19楼1902室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553791252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5537912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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