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龙禾霖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安龙县生态渔业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EPC总承包进行招标,并于2025年05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820250001Y8001001
标段(包)名称:安龙县生态渔业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EPC总承包
招标代理: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安龙禾霖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25-05-21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四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磊辰建设有限公司 | ||
总 分: | 92.71 | 报价: | (1)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部分报价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作为取费标准,下浮30%。(2)施工部分报价为: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配套文件等计费后,下浮3%。(3)设备购置及安装部分报价为:在结算审计价的基础上下浮0%。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行业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 负责人: | 王先武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3201409486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东泓建设有限公司 | ||
总 分: | 84.15 | 报价: | (1)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部分报价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作为取费标准,下浮30.5%。(2)施工部分报价为: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配套文件等计费后,下浮3%。(3)设备购置及安装部分报价为:在结算审计价的基础上下浮0%。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行业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 负责人: | 侯鑫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9202015503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湖南津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总 分: | 79.46 | 报价: | (1)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部分报价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作为取费标准,下浮30%。(2)施工部分报价为: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配套文件等计费后,下浮3%。(3)设备购置及安装部分报价为:在结算审计价的基础上下浮0%。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行业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 负责人: | 彭超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湘1432017201772151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公 示 期: 2025-05-23至2025-05-26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安龙县农业农村局
投诉电话: 0859-5210052
文件预览: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