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陕西麟游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安全性及抗震鉴定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C座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赞招字(2025)第0816-1号
项目名称:陕西麟游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安全性及抗震鉴定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麟游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安全性及抗震鉴定检测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服务类 | 1(280000)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麟游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安全性及抗震鉴定检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麟游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安全性及抗震鉴定检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各供应商须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如有需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4)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开标前半年内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0)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F%BC%8C%E6%8C%89%E7%85%A7%E2%80%9C%E4%BE%9B%E5%BA%94%E5%95%86%E6%B3%A8%E5%86%8C%E6%B3%A8%E6%84%8F%E4%BA%8B%E9%A1%B9%E2%80%9D%E8%A6%81%E6%B1%82%EF%BC%8C%E5%AE%8C%E6%88%90%E6%B3%A8%E5%86%8C%E5%AE%A1%E6%A0%B8%EF%BC%88%E6%B3%A8%E5%86%8C%E5%85%AC%E7%A4%BA%E6%88%AA%E5%9B%BE%E5%8A%A0%E7%9B%96%E6%8A%95%E6%A0%87%E4%BE%9B%E5%BA%94%E5%95%86%E5%85%AC%E7%AB%A0%EF%BC%89%EF%BC%9B%3Cp%3E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12)磋商保证金:须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至 2025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C座7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A座9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A座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持身份证原件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C座701室获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麟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麟游县两亭镇
联系方式:0917-7812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老三届首座大厦2号1幢12220室
联系方式:0917-3501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澳
电话:0917-3501818
中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