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观音桥中学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外包
招 标 公 告
重庆行稳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依据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2025年8月12日召开的“三重一大”会议内容要求,对重庆市观音桥中学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外包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及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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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万元/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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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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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数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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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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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观音桥中学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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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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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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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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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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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自筹资金,预算金额约为96万元/年,三年约28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4%B8%8B%E8%BD%BD%E6%9C%AC%E9%A1%B9%E7%9B%AE%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8%A1%A5%E9%81%97%EF%BC%88%E5%A6%82%E6%9C%89%EF%BC%89%E3%80%81%E6%BE%84%E6%B8%85%EF%BC%88%E5%A6%82%E6%9C%89%EF%BC%89%E7%AD%89%E8%B5%84%E6%96%99%EF%BC%8C%E6%97%A0%E8%AE%BA%E6%8A%95%E6%A0%87%E4%BA%BA%E4%B8%8B%E8%BD%BD%E4%B8%8E%E5%90%A6%EF%BC%8C%E5%9D%87%E8%A7%86%E4%B8%BA%E5%B7%B2%E7%9F%A5%E6%99%93%E6%89%80%E6%9C%89%E6%8B%9B%E6%A0%87%E5%86%85%E5%AE%B9%E3%80%82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不需报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在投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即可。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注:缴纳了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其投标才被接收。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9月29日北京时间09:30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25年9月29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以下其一:
方式一: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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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重庆市观音桥中学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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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CQJB-GYQZX-CG-20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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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5000012025090503010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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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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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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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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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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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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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方式二:以纸质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 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格式详见第七篇):
(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支持1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的保函。
(2)具体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项目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 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 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 保函担保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④ 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 保函须不可撤销且支持7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
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
3.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保持一致。
4. 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
注: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5.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复印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
5.若采购人对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复印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保管。
6.纸质保函的退还、注销
6.1未中标投标人的纸质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
6.2中标人的纸质保函,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
纸质保函的退还事宜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现明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公告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的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023-6751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