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中纬丽单2025-1006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丽水市省级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100000(元) |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 杭州市江干区下沙路300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5年丽水市省级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项目 | 2025年丽水市省级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虞利伟,方丽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汪凌武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计取,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丽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661027
质疑联系人:刘薇
质疑联系方式:0578-2661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区2号楼7楼B区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叶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808806
质疑联系人:王月
质疑联系方式:0578-2808807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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