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开大街工程-勘察设计(正式电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26-0605-GC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开大街工程-勘察设计(正式电部分)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长发改审批字(2026)80号、长发改审批字(2026)9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及企业自筹、市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开大街工程-勘察设计(正式电部分);
2.2项目编号:DFHT2026-0605-GC20;
2.3项目概况: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开大街工程配套泵站采用双电源供电设计;
2.4招标范围:正式电施工图设计(包含供电线路方案、配电室建设方案设备配置指标、设备安装图纸、预算书及正式电施工全过程跟踪咨询服务),正式电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物探等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
2.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春市二道区,包括新开大街段和丙二十路;
2.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中标后15日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全部成果;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设计资质需满足下列①②③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
(2)勘察资质需满足①②③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勘察、设计业绩。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电气(发输电)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可由勘察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
3.6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0日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7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5.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开展交易活动。
5.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1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6.2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
6.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本项目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进行远程解密,如无故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后果自负。
6.6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链接])》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溪智融一期1号楼
联系人:戚童
电话:0431-8196096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崔舒婷
电话:0431-8521022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九.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链接]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链接]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链接],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链接],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