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1Z2509275 | 项目名称 | 深圳技术大学校园A区快递服务驿站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5年11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2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自用 | 地址 | 1、北区宿舍(第17栋):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田头社区竹坳路3号 2、南区宿舍(第1栋):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区石井街道田头社区竹坳路3号 3、南区宿舍(第1栋):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石井街道田头社区竹坳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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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积/数量 | 1、北区宿舍(第17栋):108.00平方米 2、南区宿舍(第1栋):26.00平方米 3、南区宿舍(第1栋):81.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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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3年 | 响应有效期 | 18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7个月(每年2、8月免租金,装修免租期首年1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32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三年起租金逐年递增5% |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快递驿站)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和批文。 2、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如需)或营业前安全检查合格证等相关手续,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场地转租、转让、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4、承租方需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及其他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及其它应付费用)。 5、因学校假期等原因,每年按照10个月交纳租金,每年2、8月份租金予以免除(装修与假期免租期重叠时不重复叠加)。 6、承租方须每年开学季、毕业季(具体时间根据每年校历决定,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一个星期)向在校师生提供消费优惠,优惠活动应进行公示。 7、校园专属快递优惠产品,承租方针对在校学生群体推出特定的快递寄件优惠产品,通过学生资格认证后,可以享受专属的优惠价格和寄件服务。 8、承租方派驻的现场经理应具有从事快递业务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派驻到学校现场提供服务的固定工作人员人数不得低于 4 人,即学校南区、北区现场必须分别有不少于2位在职人员处理快递业务,每个区至少安排1位在职专员处理投诉业务。 9、承租方需按实际用量每月缴纳水电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如水电费未全额缴纳,应根据学校整改通知整改,包括但不限于停业培训,停业整顿,水电交费逾期超过两个月时,校方有权终止合同。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遵守出租方规定。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情况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0、承租方的经营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9修正)》规定。 11、承租方应投入租赁物业建筑物软硬件改造,并达到与周边环境的美观与统一性。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需在出租方指定日期开始/完成装修,必须自行承担租赁物业室内装修、围墙、大门等项目的施工、改造,以上项目由承租方投入,装修设计图纸必须经过出租方审批备案并按出租方要求完成,承租方建设、装修及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有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否则视为违约。合同期满后可以搬移的设施设备及物品承租方可搬移收回,不能拆移的装修格局和不可拆毁的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任何经济赔偿。为便于物业的后续出租,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将经营场地恢复为租赁前原样,不得以恢复原样为由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若最终承租方拒不恢复的,将由出租方自行恢复,恢复费用在承租方交纳的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设备设施的损耗由承租方承担,租赁履约保证金不够的需由承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拒不恢复租赁前原样导致给出租方造成不便的,出租方将保留拒绝承租方参与出租方今后任何物业出租活动的权利。 12、承租方的人员和车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与制度出入,合理安排快递公司车辆或人员,以保障校园秩序和安全。承租方承担配送公司车辆入校园行车安全的全部责任,不得在承租期间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13、在承租期间,如因学校物业用途变更或有规划上的调整,可能导致上述出租地址的搬迁,出租方将提供面积相同的其它位置给承租方使用,租金单价不变。搬迁费用和再次装修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情况以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14、承租方须快递驿站墙上公示各家快递公司寄件收费标准,明码标价,让师生比价选择,不得强制指定消费。 15、承租方须提供手机随时随地自助查询物流信息。 16、承租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师生快递妥善送达。 17、承租方需满足实现无人自助寄取(后台可设置开放时间)、可实现快递分拣、到站寄件、自助取件、生鲜件收取、快递包装回收、大件行李收运等需求。 18、承租方自觉遵守校园各种规章制度,禁止在经营场所外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各种标牌、标志必须规范,严禁乱贴乱画,不准使用高音喇叭,及时清理经营场所内外的杂物、垃圾,主动维护服务中心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 19、承租方应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校方及校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 20、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严格遵守《快递暂行条例》,独立处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要求的有关事项,并独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或责任。 21、学校发现违规行为将出具整改通知,如果不能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应按照学校要求停业培训或停业整改。 22、承租方应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并放置师生反馈意见本,及时处理师生反馈问题,若学校收到师生反馈承租方存在经营或者管理问题,如确认属实,应按学校要求整改,如整改不到位学校可要求承租方停业培训、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按学校整改通知执行。 23、承租方应严把快递物品安全关,禁止枪支、管制刀具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违禁快递物品进入校园。 24、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物业房屋结构,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违禁电器。 25、承租方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寄递物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和实名收寄制度,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26、承租方需保证协助出租方对不授权的品牌快递公司进行必要管理,但不得阻挠不授权的品牌快递公司入校收取件。 27、承租方配备的从业人员须符合行业监管部门从业资格要求,从业人员须经身份核实确认,不得采取加盟、转包、转让的形式提供高校快递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校内用户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28、承租方装修的快递驿站应符合YZ 0149《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Z∕T 0150《智能快件箱设置规范》和T/JYHQ0001《校园快递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等相关标准。 29、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对师生提出的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整改。学生负面反映比较强烈时,承租方立即做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并提出积极的解决方案。 30、承租方承担校园内配送公司车辆入校园的行车安全责任,承租方如有智能无人驾驶快递车派件,须保障无人快递车质量及安全,师生在快递车提取快递时,承租方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31、承租方需支持校内用户在线下单预约寄件,住宿区支持楼下寄件。 32、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安装监控应经过校方同意,不得私自安装监控设备。对师生提出的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整改。学生负面反映比较强烈时,承租方立即做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并提出积极的解决方案。 33、承租方在进场时,应与我校相关部门一起检查物业状况和盘点出租物业中的自带资产设备数量及使用状态并签字确认。承租方签字确认继续使用的,应遵守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每年配合我校固定资产盘点。后期使用过程中修护、修理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退租或资产设备归还时应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如有装修改造应提前报备给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如损坏或者丢失的资产设备应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如不使用出租物业自带资产设备,需按照出租方要求将原有资产设备搬至指定位置。 34、承租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兼职工作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的规章制度,损害学生利益,造成舆情或违法犯罪等严重后果的,学校的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要求对承租方进行处罚。 35、本项目出租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个合同期满前4个月承租方可提出合同续约申请,经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核评价优秀的(即综合考核分数≥85分),可具有续签下一年合同的资格。如未达到考核标准(即综合考核分数<85分),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按规定退出经营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合同期满,出租方收回该物业场地重新公开招租。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快递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快递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公司注册证明文件等,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需要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3、意向承租方近一年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公告期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报告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4、意向承租方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且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事故(提供承诺函)。 5、意向承租方需有整合多家品牌快递公司的能力,具有支持多品牌快递末端信息管理系统,承租后需要与包括但不限于与中通、圆通、申通、极兔、韵达、顺丰、邮政、京东、德邦等最少5家达成合作进驻校园的合作(提供合作合同关键页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6、意向承租方具有提供校园服务的经验。需提供在任一副省级(含)以上城市不少于一家高校的直营服务合同,或者在任一省(含省级市、自治区)级范围内不少于三家高校的直营服务合同,且合同仍在有效期内。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单、信用中国查询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 3.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8.出租方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5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12月11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 联系人 | 谢经理;郑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26577552;0755-26408234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技术大学 | ||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项目现有北区E3宿舍西侧驿站箱占地108㎡,北区E3宿舍西侧架空层下区域104.88㎡;南区A0宿舍西侧驿站有4个太空舱,每个太空舱占地27㎡,1个驿站箱占地35㎡,南区A0宿舍西侧外摆区域18㎡,南区A0宿舍西侧卸货区2处,均为26㎡。总计:425.88㎡。现A、B两区域依次公开招租,引进快递驿站服务,A区域为北区E3宿舍西侧驿站箱占地108㎡,南区A0宿舍3个太空舱占地81㎡及南区A0宿舍卸货区26㎡,总面积215㎡,A区域驿站箱以及太空舱设施需要承租单位经营时继续使用。B区域为北区E3宿舍西侧104.88㎡,南区A0宿舍西侧1个太空舱占地27㎡,南区A0宿舍西侧1个驿站箱35㎡,南区A0宿舍西侧卸货区26㎡,总面积210.88㎡,B区域需要承租方对北区E3宿舍西侧104.88㎡以及南区A0宿舍西侧外摆区域18㎡进行施工,对租赁物业场地进行软硬件加装改造,并达到与周边环境统一。 2、履约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缴纳至深圳技术大学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未按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承租权,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最终承租方不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为最终承租方自愿放弃本次招租,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就出租物业重新招租。租金按季交纳,承租方应于起租日五个工作日内交纳第一个租期(季)租金(不包含免租期),承租方每期租金交付时间以第一期为基准,于每期基准日期前交付,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未补交租金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同意招租公告信息的全部内容,视为已了解项目实际情况,承租方后续不得要求出租方更改以上内容。 6、各意向方可同时参加深圳技术大学A区快递服务驿站及深圳技术大学B区快递服务驿站共两个项目报名。但最多只能中选其中一个项目。先进行深圳技术大学A区快递服务驿站招租项目网络竞价,然后进行深圳技术大学B区快递服务驿站招租项目网络竞价。取得深圳技术大学A区快递服务驿站招租项目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与后续深圳技术大学B区快递服务驿站招租项目网络竞价。 7、为给学校师生提供多样选择性,同一意向方/品牌方(含加盟商)只能中选深圳技术大学A区快递服务驿站招租及深圳技术大学B区快递服务驿站招租其中一个项目,否则取消两个项目的报名及承租资格。 8、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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