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数字影视创制中心(一期)施工 / 标段
补遗[第1次]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第1次],本补遗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现将成都数字影视创制中心(一期)施工招标公告进行以下更正: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70亩,总建筑面积约3.15万平方米。 |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70亩,总建筑面积约3.15万平方米,本项目的单体跨度最大为59.5米。 |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补遗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成都影视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