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根据总局2025年抽检计划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工作要求,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开展2025年度市本级校园和节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工作,现对该项抽检工作遴选1家合格服务商。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34.5万元。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商需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报出投标总价,服务商报价时应考虑买样费、应付税费、差旅费、人工费、样品运输费、产品确认邮寄费、个别样品需要加急检验等全部检验检测所需费用。
三、项目委托周期
根据国家总局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计划要求,本项目委托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
四、项目内容
2025年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本级校园和节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任务500批次:其中预包装食品200批次,食用农产品300批次。抽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抽检对象:对辖区内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含托管托教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校内小卖店、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开展抽检监测;对节日市场重点食品品种开
展抽检监测。
2.抽检场所:对学校食堂、食堂供货商和校外供餐单位、校内小卖店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及辖区内集贸市场和超市开展抽检监测。
3.抽检品种和项目: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节日食品等食品大类开展重点抽检检测。
4.抽检时间:均衡推进抽检。
五、工作要求
1.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执行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相关样品采集执法文书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后的《2025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制定。
2.根据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计划的要求,进行抽样、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信息录入、抽检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按时按量完成抽检任务。
3、具有专门从事抽样工作的人员,并经过培训考核,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抽样和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抽样文书的书写要工整、有力,确保文书每页内容清晰可见、易辨认。服务商采样时必须全程佩戴记录仪,不佩戴或记录不全按合同违约处理。
4.具有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食品抽检实验室面积;服务商实验室具有配合食品检验活动所需的环境控制、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等设备设施。
5.服务能力要求:①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能够保证全项微生物待检测样品在时效以内进入实验室的能力。②须能够满足采购人应急抽样抽检的要求,当采购人临时需要大批量快速抽检样品送检时,能满足快检条件。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能够做到24小时之内迅速响应。③实验室须具有全程监控,采购人可随时对抽检实验室和监控记录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擅自更改监测数据或不按规定开展抽样和抽检工作的,取消其抽检任务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所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承担法律责任。④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的抽检方法进行抽检,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检验项目,不得擅自更改判定原则,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⑤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出具抽检报告,在收到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⑥及时将抽样数据、检验数据等全部录入相关电子系统。
6.其它未述项目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文件执行。
7、本项目食品抽检类别和测试项目按照《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含增补细则)》执行,被抽样样品检验全部检验项目,如有调整另行通知。因校园和节日市场抽取样品的局限性,双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抽样样品及检验项目,但批次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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