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投标人:现对《华蓥市城市管理提质项目设备采购一标段‑B(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编码:51160120260902GC0081)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修改、补遗,招标文件中涉及修改的内容以本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为准,其余未修改部分继续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具体修改内容如下:一、招标文件条款修改内容序号 所在位置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1 第一章 招标公告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中标人可对非主体、非关键性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分包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投标人自行提供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所列明的实质性要求,投标环节可不提供技术支持资料。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9-24 09:30 2026-10-10 09:30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2.1 2.1 乙方负责全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应在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 2.1 乙方负责全部合同设备的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系统对接,应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6 第五章 供货要求 供货要求 技术参数、履约相关约定等多处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二、新增项目图纸资料本项目现补充上传项目相关图纸文件,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平台下载查阅。三、其他说明1.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中未涉及修改的内容保持不变。凡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内容为准。2.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仔细阅读,因未及时查阅本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因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维护,暂无法立即获取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待系统维护完成后,于2026年09月23日开始登录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请各潜在投标人持续关注平台信息,及时下载完整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