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贵港市港南区滨江路小学食堂 (项目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4292001)的澄清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养护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完成接养手续为止。”与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工程缺陷责任期限前后不一致,统一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养护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完成接养手续为止,为准。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贵港市港南区滨江路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骏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港市廉石路与滨江大道交汇处东北角处 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悦港188号(彰泰滨江学府)8 幢8号
联 系 人:黎允南 联 系 人:梁家敏
电 话:0775- 4688229 电 话: 0775-452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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