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区域 | 任凤庄村 | ||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任凤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村集体经济组织 |
| 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任凤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会生 |
| 项目周期 | 20天 |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是 |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自筹 1378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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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宁河区七里海镇任凤庄村村南文化街党建长廊宣传栏及精神堡垒翻新 | ||
| 挂牌价格 | 137877.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单位。 | ||
| 其他描述 | 1.该项目的所有翻新、喷漆、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乙方以确保宣传牌画面及宣传牌结构的整洁、美观、安全,使之具有正常、良好的宣传功能; 2.工程结束后一年内,乙方负责工程维护维修,保证结构和文字完整,及时对宣传牌破损进行修复(人为损坏和不可抗力的除外); 3.乙方必须做好安全施工,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出现安全问题及意外事故均有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施工方案施工,该项目的保质期自甲方验收之日起算,保质期1年,如遇自然灾害8级以上风或甲方人员的人为损坏由甲方自行承担。1.此次交易在天津农交所产生的交易鉴证服务费由中标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 5.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鉴证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价款,剩余部分不计息退还竞得者(如不足以折抵时,剩余价款需竞得者自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补缴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未竞得者:原数原路退回。 6.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此条款,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此条款产生的纠纷,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任凤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任何责任,同时竞得者以此条款原因为借口不与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任凤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竞得者违约,竞得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任凤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该标的由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任凤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天津农交所重新挂牌。 7.村南文化街党建长廊宣传栏展板换画面22块,精神堡垒3块,刷油漆440平及木塑板展板,安全文明施工,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及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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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2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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