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市新污染物专项调查项目 JSZC-320100-HWZX-G2026-066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17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HWZX-G2026-0664
项目名称:南京市新污染物专项调查项目
预算金额:152.660000万元(采购包1:70.660000万元;采购包2:8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69.46万元;采购包2:80.8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组织实施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不少于2家)、全市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的调查监测工作,并负责全市各板块数据汇总和市级报告编制等统筹工作。按照国家、省部署的重点新污染物环境现状调查工作总体要求,需完成调查对象梳理排查、调查工作任务清单编制、现场踏勘、样品采集、分析测试、数据审核、结果溯源解析、报告编制及国家平台上报等全流程工作任务。
采购包2:摸清全市水产养殖领域新污染物污染现状,形成风险研判报告与管控建议,补齐农业面源新污染物基础数据;识别行业污染热点区域、重点品种与关键排放环节,厘清污染传导路径,建立常态化风险预警机制,制定精细化管控对策,为养殖布局优化、养殖投入品监管、水源地保护提供科学支撑。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1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对于2至5款证明材料可使用《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替代。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17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链接])更正公告。
5.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75-266JOC005334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采购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以评审顺序确认中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801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5-8363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8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84795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5-84795468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