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喀喇沁旗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喀喇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喇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喀喇沁旗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喀发改审批字〔2025〕5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最高投标限价为8,600,000元,招标人为喀喇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换电站2座,电池40块;低压部分换电设备基础2座、低压电缆井8座、380V电力排管56m、380V电缆敷设416m,配套建设监控设施、 消防设施;高压部分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4台、电力电缆敷设270m、箱变基础制作2座以及电力变压器调试。每座换电站建筑面积80平米,总建筑面积160平米。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工期472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412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喀喇沁旗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EPC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电力接入设计、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测绘;报建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管理、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
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工艺及设备预埋件等),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配合服务(设计走场、各类验收、竣工图编制等并协助完成其他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任务) 、测绘等;施工图设计文件须达到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满足图审、施工、预算编制要求。
(2)工程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订货、 供货、监造、催交、运输(含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功能试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等所有工作,要求与平台开发建设人员做好对接调试等工作。
(3)工程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修复以及保修服务。所有涉及充电设施相关设备的安装:包括不限于基础施工、管沟施工、供电安装工程、检测调试等;其他附属工程: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采购、安装、调试和售后;负责协助招标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审核等所有工作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破路开口、外部道路、施工便道、临电临水、永久用电等均由中标人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包含设备采购),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4)工程施工后期:负责项目前期至竣工备案等所有过程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的各项验收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配合审核单位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并将审核后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人;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项目移交招标人,后期维护工作、协助完成工程决算审核等工作;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管理:在完成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的保修责任,直至保修责任期结束;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负责联系、协调处理保修、返修事宜,并承担保修费用,并及时妥善处理好因施工质量等引起的各类投诉。
(5)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计量检定、备 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 资质要求: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3.1.1.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意设计资质即可
(1)具有工程设计电力专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行业(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1.2施工资质:满足以下任意施工资质即可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及以上);
(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及以上)。
3.1.2 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负责承接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单位提供)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3.1.3 财务要求
本项目对财务不做要求。
3.1.4 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 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近5年内(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揽过一项类似的施工项目。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 家;
(b)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c)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 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5)。
4.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9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资料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资料下载操作。
4.4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
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ywjy/jylc/cabl/#)(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 15685710,电话:0476-828882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5.3 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业务咨询电话:0476-8288829)
5.4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或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或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或采用保证担保或保险或汇票或本票等形式。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监督单位
监督机构: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南大街
电话:0476-3759906
邮编:02440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喇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
地址: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南大街
邮政编码:024400
电话:13722062227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
邮编:01002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话:15047252727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