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吨/年绿色精细化学品项目工程建设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2502-510503-04-01-468385】FGOB-0088号 | ||||
建设地点 | 泸州市纳溪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1.项目建设10万吨/年绿色精细化学品生产线及中间原料单元,主要包括: (1)3万吨/年脂肪酸生产装置、2万吨/年冷冻分离装置。(2)2×1.5万吨/年脂肪伯胺,其中A生产线1.5万吨/年、B生产线1.5万吨/年。(3)1万吨/年脂肪酰胺。(4)1.0+0.3万吨/年双酰胺,其中A生产线1万吨/年、B生产线0.3万吨/年。(5)配套产品成型、包装、灌装。(6)配套的废水、废气、液废/固废处理设施、公用工程等辅助生产设施建设等工程。;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72000.0 | ||||||
类似业绩 | 其他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内容(涵盖本项目监理标段、EPC标段以及本项目后续可能产生的其他依法必招标段的招标代理工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6-19 00:00至2025-06-23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6-19 00:00至2025-06-23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比选申请人要求:(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2.具备招标代理从业资格。(提供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4.申请人及其配备的招标从业人员不得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5.团队人员应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 4 名专职技术人员(项目团队人员至少有1 名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专职技术人员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提供印章复印件、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项目负责人、专职技术人员均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应提供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二)业绩要求 申请人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完成过 3 项“设计-采购-施工EPC总包”招标代理业绩。申请人应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扫描件、编制的招标文件电子件(必须提供全文)、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三)服务要求 申请人需针对本项目拟定代理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明确人员配置及分工、招标工作时间安排、服务响应承诺、保障开、评标的措施、问题答疑的处理方案、质疑投诉的解决措施、招标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政府协调方案(场地预约、专家借用)、保密控制措施、招标资料汇编及报送安排、后续增值服务承诺(合同管理、履约评估)等服务内容。(四)评审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程序如下:(1)初步评审。采购小组对申请人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服务要求进行初步评审,任一项未响应的,初步评审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由采购小组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比,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家成交候选人。(3)结果公示。采购人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中选结果,公示期3日(日历天)。2.评分标准:(1)机构基本条件( 10 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招标代理从业资质,不存在比选人资质要求的否决项,得 10 分。(2)企业综合实力( 15 分):①企业具有专业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每有 1 人,得 0.5 分,最多得 8 分。②企业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员工,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4分。③企业具有招标代理专业高级职称员工,每有 1 人,得 1 分,最多得 3 分。(3)历史业绩评价( 15 分):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①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招标代理业绩数量进行综合评分。每提供 1 项招标代理业绩,得 0.1 分,最多得 7 分。(申请人应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和中选公告截图)②根据比选申请人编制的招标文件质量进行综合评分。招标文件法定要素齐全,核心条款(投标人须知、评分办法、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完备无遗漏,内容符合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得 2 分;招标文件章节编排合理,排版规范,语言简洁专业,无冗杂和重复内容,逻辑清晰,得 3 分;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描述清晰、准确,评审因素量化合理,权重设置科学,符合项目实际,针对性、操作性强,得 3 分。(4)代理服务方案( 25 分):根据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完整性、可行性(人员配置及分工、招标工作时间安排、服务响应承诺、保障开、评标的措施、问题答疑的处理方案、质疑投诉的解决措施、招标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政府协调方案〔场地预约、专家借用〕、保密控制措施、招标资料汇编及报送安排、后续增值服务承诺[合同管理、履约评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一等”得 25 分;“二等”得 20 分;“三等”得 15 分;“四等”得 10 分。(5)项目收费报价(35分):以“10万吨/年绿色精细化学品项目工程建设”的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下列”规定的取费标准进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后,下浮比例小于 40% 的,得 10 分;下浮比例大于 40% 的,得 25 分,在 40% 基础上每多下浮 1% ,另得 1 分,最多得 10 分。取费标准:①中标金额100万以下部分,按定率1.0%收取。②中标金额100万-500万部分,按定率0.7%收取。③中标金额500万-1000万部分,按定率0.55%收取。④中标金额1000万-5000万部分,按定率0.35%收取。⑤中标金额5000万-10000万部分,按定率0.2%收取。⑥中标金额10000万-100000万部分,按定率0.05%收取。(五)其他 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3.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时间截止前在比选平台进行报名,并将比选申请文件(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660454410@qq.com。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应真实可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信息。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8304122187 |
